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2015年10月16日,中央纪委通报第十八届中央委员,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被“双开”的消息,指出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据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披露,周本顺对中央严抓八项规定,在内心深处并不接受,在公开场合多次表达不满;在河北一些会议上讲话时,他放出反腐败工作要放一放、缓一缓的言论,没有贯彻中央“有腐必反”的决策;面对自身的不干不净,寄望于鬼神的保佑,大搞迷信活动。
点评:讲规矩,首先要讲政治规矩;守纪律,首先要守政治纪律。大量案例表明,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违规违纪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政治上变质了,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事业造成的危害比经济上的腐败更严重,必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的“七个有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列出的“十二个不准”,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带动党的其他纪律严肃起来。
组织面前不容“两面人”“蒙面人”
2017年5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卢恩光年龄、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学历、家庭情况等全面造假,长期欺瞒组织,在其1990年的入党志愿书中,竟写了学习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讲话的体会;金钱开道,一路拉关系买官和谋取荣誉,从一名私营企业主一步步变身为副部级干部。
点评:“全面造假”的卢恩光是极端个例,执纪审查发现,档案造假、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不少违纪党员身上都存在。身为党员,必须向组织交心交底,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将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列为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实行“凡提必核”制度,揭开了“两面人”的伪装和“蒙面人”的面纱。对弄虚作假、粉饰乔装的人施以严惩,就是要严肃组织纪律,树立起对党忠诚老实的导向。
严明换届纪律,严惩拉票贿选行为
2016年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临时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通报对辽宁拉票贿选案件严肃查处的决定,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被撤销资格。在辽宁拉票贿选案中,共有955人受到查处,其中中管干部34人。中央纪委公布的审查通报指出,省委原书记王珉对“辽宁省有关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省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在民主推荐、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玉焯“搞拉票贿选,授意他人做工作拉票”。
点评:确保选对人用好人,必须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采取动真格、敢亮剑的“雷霆手段”。党中央彻查辽宁拉票贿选案,并在地方换届的关键节点进行通报,充分表明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有力诠释了“换届纪律就是政治纪律”的深刻内涵。换届选举关乎领导班子的新陈代谢,更是养护整片“森林”、净化政治生态的大好契机,必须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从源头上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李立国同志作为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窦玉沛同志作为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管党治党不力,严重失职失责,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陈传书同志担任民政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期间,工作严重失职失责,监督管理不力,对有关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曲淑辉同志担任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民政部党组成员期间,未按照党中央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驻在部门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严重失职失责”……2017年2月至6月,中央纪委陆续公布对民政部党组、驻民政部纪检组管党治党不力、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严肃问责的消息,对4名中管干部给予党纪处分。
点评: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求“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严肃追责市委主要负责人,到严肃问责通报民政部原党组书记、驻部原纪检组组长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等典型案例,党中央始终高举问责利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让问责的板子打下去,责任的担子挑起来,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正渐成常态。
还政治生态以“山清水秀”
2014年,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白云和副省长任润厚等7名中管干部落马,太原连续三任市委书记、三任公安局长被调查,全省全年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5450人,其中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9月,党中央对山西省委常委班子作出改组性质的重大调整。
点评:政治生态清明,就会弊绝风清、心齐气顺,为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环境;政治生态污浊,就会滋生以权谋私、腐化堕落、阳奉阴违、结党营私等一系列问题,对一方发展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是政治生态恶化的必然结果,对此党中央果断决策,以直面问题、刮骨疗毒的勇气坚决查处,就是强力拔除“烂树”、清除“雾霾”,重构政治生态。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端正选人用人导向,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还政治生态以“山清水秀”。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扭住不放
2016年9月5日,中央纪委通报5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中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吉林省原副省长谷春立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在已分得副省级干部周转房的情况下,长期占用长春市乐福大酒店1间客房,房费共计34.38万元;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3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私人会所安排的宴请。专题片《永远在路上》还披露,2015年上半年,谷春立接受公款宴请次数达三四十次之多,甚至主动开口问企业有没有“安全”的地方。他还长期借用一家企业的越野车,停放在省政府大院供自己使用。
点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监督执纪实践中,中央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挖细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的信号清晰而明确:谁把中央禁令当耳旁风,谁就要付出代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是党中央对人民的郑重承诺,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扭住不放、寸步不让,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让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
不让“微腐败”啃食群众获得感
2012年4月至2016年5月,贵州省玉屏县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简光禄多次授意安排本单位相关人员以收取“工作经费”的名义,向申请信贷扶贫贴息资金企业及个人收取850.8万元,用于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和与部分人员私分。县扶贫办对企业申请贴息贷款的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8家企业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套取贴息资金105万余元。该案所涉11名县扶贫办党员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点评:“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特别是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决战脱贫攻坚路上必须打掉的“拦路虎”。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市县两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部署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项目等民生领域伸手的严惩不贷,以铁的纪律保障党中央为民务实的好政策落到实处。
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
2014年5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魏健成为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纪委机关首个被调查的厅局级领导干部。经查,魏健为人办事谋利达数十项之多,除了直接利用职务便利,借办案、核查线索谋利外,还通过向地方官员打招呼来帮人办事,涉及领域包括提职晋升、安排工作、司法审判、工程项目等。
点评:纪检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不具备天然免疫力,只有首先从严管好自己,才能挺直监督执纪问责的腰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正人先正己”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主旋律,把自己摆进去,严防“灯下黑”,既有清理门户、刀刃向内的毅然决然,也有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建设,以实际行动昭示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在接受监督。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