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全省高校开展党建工作研究的情况,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科学研究,不断提高高校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高校党建研究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各高校2010年以来个人和集体在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与人才工作、妇女工作、慈善工作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1.研究成果的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2.个人和集体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调查报告、教科书等。
3.研究成果一般应是在经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公开或内部报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论文、论著。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研调查报告、方案、建议等。
4.研究成果时限以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有关部门的采纳意见、转发文件或成果鉴定的时间为准。所有成果不以写作时间及“前言”“后记”中的说明或其他证明为据。著作类出版时限以第一版时间为准。
二、统计程序和要求
统计工作经个人填写统计表(1式3份)后,各高校审核汇总后盖章,于2015年12月10日前寄送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sdgxdjyj@126.com。表格可从山东高校党建信息网(www.sdgxdj.edu.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建国小经三路37号,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邮编:250001;
联系人:高明武、姚雷,联系电话:0531—51771907、51771908。
附件:
1.全省高校党建研究成果登记表
2.全省高校党建研究成果汇总表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