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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1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2016年6月23日(8:00-12:00,14:00-17:00)对进入我院2016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请有关人员按时参加。
       应聘人员需向我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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