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操场路面改造工程。
三、采购内容:操场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
四、工程地点: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校园内(潍坊市潍城区西外环路6789号)。
五、工期要求:自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30日。
六、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采购单位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七、供应商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备市政或建筑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三项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九、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十、标书投递:
截止时间: 2016年 10月24日下午4:00。
标书投递地点:潍坊市潍城区西外环路6789号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基建处。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18863661103
十一、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有关说明:
(1)质量及验收:本次招标内容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验收。
(2)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24个月(质保期内免费维护维修)。
(3)投标人必须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自行外运,破坏的设施(路面、强弱电线路等)负责恢复原样,若发生人身及安全事故自己负责。
(5)投标人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原件以备查验。
上述资料为资格后审必要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附件:操场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财务与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