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学院资产管理,进一步摸清学院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完善学院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学院资产使用效益,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关于对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意见》和学院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请各部门积极配合。
工作目标
以实现学院资源最大化利用为目标,通过全面清查掌握学院资产现状,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善清查盘点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工作,优化资源配置,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支撑。
清查范围
清查范围包括学院各部门占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器皿,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和其他固定资产。
清查工作内容
1.盘点固定资产。各部门盘点本单位使用和保管的各类固定资产。
2.自查管理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资产管理和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本部门资产管理员自
查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和维护情况以及待处置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3.资产管理复查、处置和制度完善。资产管理处面向全院开展资产管理复查,制定相关工作办法,集中处置闲置及拟报废固定资产,完善学院资产管理工作制度。
时间安排
1.清查准备阶段(5月10日至5月21日)。各部门对本部门资产进行自查,对照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区分正常、盘盈、盘亏、闲置、拟报废资产,与资产管理处沟通分析非正常资产情况,做好复查和下一步处理准备。六系准备时间可延长至5月31日。
2.资产复查阶段(5月22日至6月30日)。资产管理处对各部门依次进行复查,对固定资产标识进行二维码升级。
3.资产处置和制度完善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针对资产清查中暴露的有关问题,认真总结,落实整改,对盘盈资产建档入账管理,对盘亏资产依据学院相关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处置核销,完善管理流程,健全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2.严肃纪律。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3.成果巩固。自本学期开始各部门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家底常清,杜绝“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的发生。
编辑 / 吕国辉